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一职业资格证 · 会计
省财政厅和人社厅规定,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具体包括: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七)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均属于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1. 财政厅和人社厅规定,只要是会计从业人员每年都必须要完成继续教育。
2. 国企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每年的评优评级,继续教育是必备条件之一。
3. 国内部分省份,报考中级会计师考试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有近四年或者五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才能有资格报考。
4. 评审高级会计师时,必须提供当年的继续教育证明,否则一票否决。
会计专业人员2024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需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2024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1. 填写表格将信息填写完整。
2. 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8093/#/login——业务办理——继续教育——选择会计人员——有账号的直接输入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接收验证码登陆即可。没有账号的先注册,然后进去先做信息采集——选择继续教育选项——学习资源——选择指定的网校——购买0元的公需课——退出即可。
3. 学员做完以上步骤即可通知机构开始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4. 上报之后大概10天左右完成,即可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完成情况。
包含买公需课的费用、学习费用、考试费用
广州、中山、东莞、清远、韶关、佛山、汕头、阳江、江门、湛江、潮州、汕尾、深圳、茂名、惠州、云浮:100元每人每年
揭阳:120元每人每年
梅州:180元每人每年
肇庆、茂名、珠海:150元每人每年
学习完之后可以登陆指定的网校进行查询完成情况,或者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然后也可以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打印继续教育证书。